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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辰储能:出海,站在未来看现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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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辰储能:出海,站在未来看现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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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 《中国证券报》24日刊发文章《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 提升服务优质科技型企业质效》。文章称,降低优质科技型企业过早或(huò)长期披露业务技术(jìshù)信息、上市计划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(yǐngxiǎng),是不少科技企业的现实(xiànshí)诉求。 证监会(zhèngjiānhuì)《关于在(zài)科(kē)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(zhìdù)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》(下称《科创板意见》)明确“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”,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借鉴境外成熟的“秘密递交”制度,并(bìng)将其作为IPO预沟通服务的一项内容,进一步提升服务科技型企业的质效。 在市场人士看来,IPO预先审阅机制回应了(le)部分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的(de)关切,可减少相关企业在发行上市(shàngshì)阶段的“曝光”时间,更好保护企业信息安全、技术安全。同时(tóngshí),优质企业上市周期或进一步压缩,审核效率有望进一步提升。 (资料(zīliào)图片。新华社发) 根据上交所6月18日(rì)发布的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(shàngshì)审核(shěnhé)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——预先审阅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预先审阅(征求意见稿)》),预先审阅是交易所在发行人正式申报IPO前,对其发行上市申请(shēnqǐng)文件按照审核要求(yāoqiú)进行把关的一种服务,不是企业申请发行上市的必经程序;拟上市企业申请预先审阅,应当结合现有信息披露豁免制度,充分说明申请预先审阅的必要性(bìyàoxìng)。 综合多家(duōjiā)优质科技型企业观点,其对(duì)IPO过程“隐秘性”的迫切需求源于科技创新生态的特殊属性。 前期发行上市(shàngshì)实践中,部分科技型企业提出(tíchū),科技型企业在筹备上市过程中,会涉及(shèjí)企业的财务状况、核心技术、竞争策略、上市计划等大量敏感信息(xìnxī)。尽管有信息披露豁免、暂缓(zànhuǎn)制度,但过早或长期的信息披露,可能让处于技术攻坚关键时期、商业化前期的科技型企业在国际竞争中承担一定的风险。 在市场人士(rénshì)看来,开展关键核心技术(jìshù)攻关或符合其他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业可以在正式(zhèngshì)申报IPO前,申请证券交易所对申报文件开展预先审阅,预先审阅过程、结果不(bù)公开(gōngkāi),完成预先审阅的科技型企业正式提交IPO申报,加快推进审核注册程序,有利于保护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安全和信息安全,缩短企业上市周期,降低融资成本。 中泰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徐弛表示,《预先(yùxiān)审阅(征求意见稿)》主要适用于“因过早披露业务技术信息(xìnxī)、上市计划,可能对其生产经营(jīngyíng)造成重大不利影响”的企业,在预先审阅期间提供保密审阅通道,将有效保护商业秘密(shāngyèmìmì)并提升审核(shěnhé)效率。财通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李美岑认为,该项制度设计不仅帮助科技型企业减少(jiǎnshǎo)提交IPO申请的顾虑,也将加速企业整体上市进程。 境外成熟资本市场多设有“秘密递交”等类似(lèisì)机制,即允许企业向证券审核机构递交IPO申请文件(wénjiàn)时,不对外公开申请行为及申请文件,在(zài)审核机构秘密审核后较短时间内完成信息披露并上市。 市场人士介绍,“秘密递交(dìjiāo)”机制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了更为友好的上市环境,受到企业的青睐。近年来,境内企业多以“秘密递交”形式(xíngshì)赴海外上市。大公国际(guójì)举例,禾赛科技通过秘密递表(dìbiǎo)登陆美国(měiguó)纳斯达克市场,哔哩哔哩以保密形式递表实现香港二次上市。而今,这一机制在科创板落地实施,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(guójìhuà)进程迈出了关键一步。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(zhùcè)制以来,上交所(shàngjiāosuǒ)积极践行“开门办审核”,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在正式申报前对于重大疑难、无先例事项等涉及规则理解和适用问题,可以按照程序向上交所咨询沟通。同时,为积极回应科技型企业在发行上市(shàngshì)过程中控制敏感信息知悉范围的合理诉求,上交所建立了(le)信息披露(pīlù)豁免制度,发行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,披露后可能(kěnéng)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者严重损害(sǔnhài)公司利益的,可按照规定豁免披露。 中信证券表示,科创板开板之初即建立了(le)IPO咨询沟通制度。从实践效果来看,IPO申报前咨询沟通制度对于降低企业上市筹备成本、提高发行上市可预期(yùqī)性发挥了积极作用。后续政策落地有望更好(gènghǎo)帮助优质科技型企业减轻因过早披露业务技术信息、上市计划,对其生产(shēngchǎn)经营造成的(de)不利影响。 按照《科创板意见》的要求,结合(jiéhé)市场意见建议,上交所深化“开门办审核”,将服务市场关口进一步向前延伸,拟建立股票发行(fāxíng)上市申请(shēnqǐng)预先审阅机制。 具体安排方面,对符合条件(fúhétiáojiàn)的科技型企业提出的预先审阅申请,上交所将在企业正式申报IPO前,对其发行(fāxíng)上市申请文件按照审核(shěnhé)要求进行把关,以提高正式申报质量和审核效率。企业申请预先审阅的过程、结果及相关文件等均不对外公开,待正式申报时再披露预先审阅阶段的问询和回复文件,减少(jiǎnshǎo)科技型企业上市的相关顾虑(gùlǜ)。 证监会及交易所将多措并举保障审核质量和投资者知情权。一方面,发行上市(shàngshì)审核标准不降低。无论(wúlùn)企业是否经过预先审阅,提交(tíjiāo)发行上市申请后,上交所都将严格遵循现有规则、程序和时限要求开展审核工作。另一方面,信息(xìnxī)披露义务不减损。为贯彻“三公”原则,保护投资者权益,上交所要求,如(rú)预先审阅后企业正式提交发行上市申请,不仅要依法依规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,还要将预先审阅阶段(jiēduàn)的问询和回复一并对外(duìwài)披露。 市场人士称:“如此,投资者获取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在内容、质量及时间(shíjiān)上都能够得到保障(bǎozhàng)。” 上交所表示,将持续提升审核把关能力,督促(dūcù)(dūcù)发行人及其他(tā)信息披露义务人充分(chōngfèn)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(pànduàn)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,督促中介机构诚实守信、勤勉尽责,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并接受市场监督。对于招股说明书等(děng)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的,证监会、上交所会依规支持企业用好现有信息披露豁免和暂缓制度。 大公(dàgōng)国际分析,这一(zhèyī)设计精准解决了科技企业的核心痛点。一方面,保护技术安全,缩短敏感技术信息在审核阶段的暴露时长,降低核心知识产权被竞争对手窥探的风险;另一方面,降低机会成本,企业依据预审(yùshěn)反馈来决定是否继续推进IPO,防止因公开申报失败(shībài)而遭受市场信誉损失;此外,预审机制有助于缩短正式审核周期,让企业能够更好(gènghǎo)地抓住有利的市场融资时机(shíjī)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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